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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项目机构设置

作者: 时间:2018-03-22 点击数:

中法项目机构设置

中法旅游学院的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中方院长和法方院长;教学与学术委员会,及一支内部管理团队。

理事会由9名成员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和7名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主席由广州大学校长担任。理事会副主席由昂热大学校长或副校长担任。理事会其他成员包括广州大学昂热大学双方的教职员工代表及广州大学昂热大学双方推荐的知名企业代表,中法旅游学院的中方院长和法方院长自动成为理事会成员。理事会的决议由中方院长和法方院长共同执行。理事会在广州大学与昂热大学授权下有权做出对中法旅游学院运作的所有重大决策。

中法旅游学院教学和综合运作相关的工作由一名中方院长和一名法方院长共同负责。中方院长作为主要在中法旅游学院的行政负责人行使《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日常工作权利。负责与广州大学的内部联系以及与其它中国行政部门和企业的联系。法方院长负责与昂热大学的内部联系以及与其它法国行政部门和企业的联系。

教学与学术委员会由双方院长提名,理事会批准组成。其成员是广州大学昂热大学教师及著名业界人士,每个成员均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足够的学术水平和行业经验。教学与学术委员会是中法旅游学院管理教学与学术活动的核心部门,向理事会负责。其职责包括监控中法旅游学院教学与学术活动开展情况及其质量,组织中法旅游学院有关教学与学术活动的各种考试、考核、测评,审议中法旅游学院有关教学与学术活动的各种人员资格,提出改善教学与学术活动的措施建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中法旅游学院配备一定数量的中法双语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在双方院长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广州大学旅游学院和昂热大学旅游学院的行政团队,须分别服从中方院长和法方院长的领导,为中法旅游学院的教学工作顺利运作提供直接服务。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文俊东楼 电话:020-39366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