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级本科生参加
校规校纪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定于2020年10月27日组织全体2020级本科生进行学校规章制度考试,请各学院以2020年《广州大学学生手册》和广大〔2018〕145号文件广州大学关于印发《广州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为读本,组织新生继续认真学习,做好考试准备。有关事项如下:
一、考试内容
重点内容为:一是广州大学章程;二是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三是广州大学本科学生评奖评先和奖励办法;四是广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五是广州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六是广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七是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八是广州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九是广州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十是广州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二、考试安排
1.考试形式:闭卷,题型包括填空题、是非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考试成绩100分满分,60分及格。考试卷由学校统一印制,各学院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内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10月27日下午2:00至4:00。
三、考试要求
1.要求各学院要结合新生入学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广州大学学生手册》内容,积极发挥导生作用,辅导新生认真学习备考。
2.要求各学院按照我校的考试制度和有关要求组织这次新生校纪校规考试,认真做好安排布置、检查落实等各环节工作。
3.教务员根据教务处指定的教室落实本学院的考试安排,在10月10日前的系统中完成考试地点及监考安排。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我校学生考试的管理规定排考,阶梯教室必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一般教室安排1名监考教师;学生隔位就座;书包等集中统一放置于试室前面指定地方。
4.要求学生端正态度,诚实应考,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参加考试,不得缺考和代考,发现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和2020-2021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奖资格,并根据《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各学院要安排好监考老师,并安排导生担任监考助理。
5.2019级以前学校规章制度考试成绩不及格或缺考、缓考的学生,一律要求参加本学年的考试。其中不及格、缺考学生应以本次考试所取得的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本单位上述学生的考试安排,不得遗漏。
6.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发至各学院教务办,教务办必须认真做好各班级的试卷发放工作,考试结束后由班主任、辅导员统一收卷、改卷,并按要求做好成绩登记,成绩登记表及成绩汇总表于11月6日前交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收齐于11月10日前报学校教务处教务科。
7.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评估的要求做好试卷存档,备查。
四、巡考工作要求
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要求各学院除落实好监考老师外,安排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巡考,届时学生处和教务处将安排巡考小组到各学院考场巡查。
联系人:学生处 齐老师39366155
教务处 郭老师39366138
特此通知
学生处 教务处
2020年10月7日